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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武汉理工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来源:互联网 feifei 2021-09-02
  为帮助大家应对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考试,这里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的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内容,供大家参考,更多考研简章,考研大纲内容,请大家登陆高顿院校库查询。
 
  武汉理工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计划”建设高校,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
 
  学位授权点4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7个;有2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3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
 
  第一章报名条件
 
  第一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的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研究生报名报名确认前,将证明材料邮寄或传真到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第二条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
 
  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
 
  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的条件
 
  (一)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三)我校单独考试只接收报考非全日制类型的考生。
 
  第二章招生人数
 
  第四条2021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为不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的考试招生人数。2021年考试招生录取实际人数可能因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和推免生实际录取情况而调整。
 
  第三章学习方式及学制规定
 
  第五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
 
  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六条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及工程
 
  管理(125600)专业领域学制2.5年。其他专业学位招生领域及学术型招生专业
 
  学制3年。
 
  第四章报名流程
 
  第七条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应届本科生可提前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
 
  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已参加预报名的应届本科生报名有效,无需重复网报。
 
  (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次登录的考生先实名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个账户。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个账号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二)按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三)核对所填报考信息无误后提交。
 
  (四)打印或记录网上报名时系统分配的报名号,供报名确认用。
 
  (五)选择武汉理工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完成缴纳报名费,其他考点考生以考点通知为准。
 
  (六)选择武汉理工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的过程中,应在备注信息中填写考区地址(考区1,或考区2)。选择考区1的考生在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参加考试;选择考区2的考生在武汉理工大学余家头校
 
  区参加考试。未填报此项信息的考生将由系统自行分配考试地点。
 
  (七)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八)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九)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政策执行,考生应准确填报民族信息,并及时提交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考生。
 
  (十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十二)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报名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三)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八条报名确认
 
  (一)报名确认时间:2020年11月上旬(以具体通知为准)
 
  (二)报名确认具体操作要求,以具体通知为准。
 
  (三)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继续报名确认,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
 
  (四)考生报名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五)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2021年入学前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的湖北省自考考生须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出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
 
  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持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方可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七)没有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并实行刷居民身份证入场,无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八)考生应按要求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并签署《2021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诚信应考承诺书》。
 
  第五章考试
 
  第九条初试日期:2020年12月26-28日(28日为4小时科目考试时间),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安排如下: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8日4小时设计科目考试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科目考试时间一般为4小时。第十条初试地点: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余家头校区
 
  第十一条复试安排:2021年4月左右在武汉理工大学进行(具体时间、
 
  要求浏览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或“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官方微信)。
 
  第六章研究生学费标准及资助体系
 
  第十二条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为准,各类别研究生学费标准见学校信息公开网。研究生奖助体系中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和助学贷款等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报考点选择
 
  (一)报考武汉理工大学的单独考试考生和初试科目中有4小时考试科目考生,网报时须选择武汉理工大学报考点,若选择其它考点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二)按照湖北省考试院文件要求,除报考武汉理工大学的单独考试考生和初试科目中有4小时考试科目考生外,武汉理工大学报考点接受两类考生的报考:
 
  1.报考本校的本校应届毕业生或武汉地区考生;
 
  2.本校应届毕业,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
 
  (三)武汉市往届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武汉市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其他籍往届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工作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由工作所在地社保局开具的本人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虚假证件、证明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报名点不予报名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
 
  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十五条没有完成报名确认的考生,即使已完成网上报名手续仍被视为
 
  本次报名无效。
 
  第十六条武汉理工大学报考点不统一为考生购买考试文具,请考生自行
 
  携带考试所需文具,文具一般包括2B铅笔(注意检查是否有笔芯或笔芯是否快用完),黑色签字笔,橡皮等。
 
  第十七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已公布各招生学院的联系方式和网
 
  址。各科目考试大纲、参考书目及要求由各招生学院在学院网站发布,考生可浏览相关招生学院网址,了解招生专业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武汉理工大学研招办已建立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共
 
  平台,并在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页设立招生专栏及时向考生公布招生信息。
 
  武汉理工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欢迎全国各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武汉理工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为使我校2021年推免生接收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遵纪守法,有社会责任感,身体健康。
 
  (二)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成功者。
 
  (三)2021年入学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四)符合申请学院《推免生招生简章》规定条件。
 
  二、接收专业说明
 
  (一)以各学院接收推免生的招生简章为准。
 
  (二)我校各博士招生专业可招收直博生,获得本科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毕业生,符合相关学院要求,可申请相关专业的直博生,具体专业见学院推免生招生简章。
 
  三、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一)推免生报考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阅读拟申请学院专业的《接收推免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学院联系方式等)和《推免招生专业目录》,符合条件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
 
  //yz.chsi.com.cn/tm)注册、填报专业志愿,按申请学院《推免生招生简章》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二)复试通知
 
  招生学院严格按照本学院《接收推免生简章》的复试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招生学院在考生报名48小时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
 
  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三)考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48小时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招生学院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招生学院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四)考生参加复试
 
  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按照招生学院安排参加电话面试、网上面试或实地面试。面试时按招生学院要求携带相关材料。
 
  (五)发送待录取通知
 
  招生学院汇总复试情况,报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48小时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并上报复试成绩。
 
  (六)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招生学院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经电话沟通后,招生学院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七)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
 
  四、奖学金政策
 
  所有接收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1.2万元/生/年,博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1.8万元/生/年。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
 
  (二)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接收推免生必须要进行复试环节,具体形式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定。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接收推免生的时间安排,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在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选报学校和专业,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操作,将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四)2021年推免生注册、报名、缴费及拟录取全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拟录取考生不再进行报名确认。
 
  (五)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信息公开平台(http://xxgk.whut.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可实名投诉或举报,研究生院将协同纪委调查处理,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六、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电话:027-87651413
 
  本文原文出处于:https://souky.eol.cn/news/takeinfo/126/131920.html
 
  以上,就是高顿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的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的主要内容,祝大家考研顺利,都能考上自己理想的院校。更多考研学校内容,考研专业,请登录高顿考研招网。多考研学校内容,考研专业,请登录高顿考研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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