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考研考点:法律行为的特征,为什么总被考?”最近在考研群里,这个问题被反复提起。有考生吐槽:“背了三大特征,一做题还是错!”有跨考生困惑:“法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有啥区别?”甚至有二战同学焦虑:“去年考了简答题,今年会怎么考?”
作为民法总则的核心概念,法律行为是连接“民事主体”与“权利义务”的桥梁,更是法考、考研的“高频考点”。今天我们就从**“为什么考”“考什么”“怎么答”**三个角度,拆解这个“常客”的底层逻辑,帮你彻底拿下“法学考研考点:法律行为的特征”!
一、法学考研考点:法律行为的特征,为何是“必背清单”?
法律行为的特征之所以被反复考察,源于它在民法体系中的“枢纽地位”。简单来说,它是“民事主体实施的行为”与“产生法律效果”之间的“开关”——只有符合特定特征的行为,才能被法律认可并产生权利义务变动。
从考试角度看,它的“必背性”体现在三点:
覆盖题型广:简答题(直接问特征)、案例分析题(结合行为效力判断)、论述题(结合民法基本原则分析)都会涉及;
关联知识点多:与民事法律关系、意思表示、法律行为效力(无效/可撤销)等核心考点深度绑定;
实务应用强:无论是合同签订、遗嘱设立,还是侵权行为认定,都需要用法律行为的特征判断其合法性。
举个真实例子:2023年某高校考研真题“甲为逃避债务,与乙签订虚假房屋买卖合同,该行为是否属于法律行为?”——要解答这个问题,必须先回忆法律行为的“合法性特征”,再结合“意思表示不真实”的瑕疵,才能得出结论。
二、法学考研考点:法律行为的特征,具体考什么?
法律行为的特征在教材中通常表述为“合法性、意思表示真实、目的性、形式要件”等,但考研更侧重**“理论深度+实务应用”**。结合《民法典》第133条(“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我们提炼出三大核心特征,帮你应对不同题型:
1. 合法性:法律行为的“入门券”
法律行为的首要特征是“合法性”,即行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这是它区别于“事实行为”(如拾得遗失物、无因管理)的关键——事实行为无需意思表示,直接由法律规定后果;而法律行为必须“合法”,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
考研命题角度:
简答题:“简述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区别”(需强调合法性是核心差异);
案例分析题:“甲将盗窃所得手机卖给乙,该买卖合同是否属于法律行为?”(答案:因标的物违法,合同无效,不属于合法法律行为)。
2. 意思表示:法律行为的“灵魂”
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指行为人将其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心意愿,以一定方式表达于外的行为。它包含两层含义:
真实性:意思表示必须自愿,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瑕疵(否则可能构成可撤销行为);
一致性:行为人的内心意思与外在表示需一致(如“真意保留”中,若相对人明知表意人隐藏真实意思,行为无效)。
考研命题角度:
论述题:“结合意思表示理论,分析‘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需论证“阳合同”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无效,“阴合同”若合法则有效);
选择题:“甲为娶女友,谎称自己有房,与乙签订购房合同。该合同是否成立?”(答案: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可撤销)。
3. 目的性:法律行为的“社会意义”
法律行为必须具有“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目的,这是它区别于“情谊行为”(如请朋友吃饭、帮忙取快递)的关键。情谊行为虽有意思表示,但不追求法律效果,因此不受法律保护。
考研命题角度:
案例分析题:“甲答应帮乙照看宠物狗,期间狗咬伤路人。甲是否需承担赔偿责任?”(答案:照看行为是情谊行为,无设立法律关系的意思,甲不担责);
名词解释:“情谊行为”(需强调其与法律行为的本质区别是无“法律效果目的”)。
三、法学考研考点:法律行为的特征,怎么答才能拿高分?
知道了考什么,更要学会“怎么答”。结合历年真题,我们总结出**“三步答题法”**,帮你把特征从“死记硬背”变成“灵活应用”:
1. 先定义,再展开
答题时先给出法律行为的定义(如“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再分点阐述特征。例如简答题“简述法律行为的特征”,开头写:“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基于意思表示,旨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其特征如下:”
2. 结合法条,增强权威性
引用《民法典》相关条文(如第133条、第143条),能让答案更有说服力。例如分析合法性特征时,可以写:“根据《民法典》第143条,具备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的法律行为有效,体现了法律行为的合法性要求。”
3. 结合案例,体现应用能力
考研阅卷老师偏爱“理论+案例”的答案。例如回答“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表现”时,可以举“甲受乙胁迫购买其房屋,事后甲请求撤销合同”的案例,说明“胁迫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行为可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