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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18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互联网 brooke 2020-10-30
  随着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出台,各高校也陆续的发布了2018年招生简章,以便考生能够根据考试目录进行有针对性的复习,以下为《北京邮电大学2018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招收港澳台学生,具体专业登陆进入“院校信息”->“北京”->“北京邮电大学”参见《北京邮电大学2018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北京邮电大学2018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学习方式及年限
 
  港澳台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3年(具体专业学习年限有所不同,见招生简章)。全日制硕士生最长学习年限为4-5年;非全日制硕士生最长学习年限可相应延长一年。非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
 
  二、招生方式
 
  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均实行招考制,考试科目具体参见《北京邮电大学2018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北京邮电大学2018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学费及奖学金
 
  学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相应类型和层次的研究生相同。
 
  港澳台学生在学期间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向学校申请年度奖学金。
 
  四、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硕博研究生报考流程
 
  (一)报名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报考点: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曹刚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
 
  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钟惠娟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联系人:邝子欣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北京邮电大学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将进行初审。
 
  (1)网上报名编号;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
 
  报考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报考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分)。
 
  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至少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00分)。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内容、方式另行通知。
 
  (2)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间:2018年4月14日至15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复试地点、时间
 
  地点:北京邮电大学
 
  时间:2018年5月25日之前。
 
  复试包括:英语听力、专业知识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检等环节,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都将无法录取。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硕/博研究生招生录取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
 
  七、入学
 
  新生于2018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北京邮电大学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北京邮电大学请假,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位授予
 
  学位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九、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考核、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位。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01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6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学十楼236室(从学十楼东侧门进)
 
  传真:010——62285173
 
  联系电话:010——62285173
 
  以上就是“北京邮电大学2018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更多关于考研的院校相关信息,请关注考研招生网,祝大家成功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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